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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關鍵是從嚴抓好落實,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做好政治引領,推動基層黨組織的全面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基層黨建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作為全體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地方基層黨建工作越抓越實,成效越來越顯著。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新挑戰,少數基層黨建工作任務“落地難”問題仍然存在,不同程度地困擾著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制約著黨的堅強戰斗堡壘作用的發揮。為有效解決好黨建工作“落地難”問題,各地始終堅持以政治建設為引領,堅持靶向治療因地制宜因勢施策,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采取切實有效舉措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推動了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一、把握新問題:“五不想干”現象制約基層黨建工作開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組織在加強基層黨的建設、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方面做出了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有益探索,推出諸多可借鑒可推廣可復制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方法。但是,由于各種主觀或客觀條件的限制,少數地方或單位基層黨建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亟須采取務實管用的舉措予以化解。
(一) 政治站位不夠高,少數基層黨組織干部“不愿干”
政治站位的高低,決定著黨務工作者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水平。當前,不少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工作者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和作用認識還不夠,沒有積極主動思考黨組織工作與其他工作之間的內在關系,導致出現個別基層黨組織原有的重業務、輕黨建的傾向有所抬頭,出現少數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強,“一崗雙責” 組織不力、抓得不緊、落實不到位等不良現象。少數基層黨組織存在“三會一課”等黨內政治生活不經常、不認真、不嚴肅等問題,僅停留在學習精神、傳達文件、工作安排上做表面文章、應付檢查層面。少數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認為,只要抓好自身工作的落實和任務的完成就行,沒有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導致這些基層黨組織中的黨員干部服務群眾的意識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和人民的需要,錯誤地認為只要經濟發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一切社會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二)黨建業務不夠熟,少數基層黨組織干部“不會干”
各地在推進基層黨建工作中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但市、縣、街(鎮)、社區四級黨組織聯動工作機制的工作合力亟待增強。少數黨務干部黨建工作標準低,不主動學習新思想新理念新政策,也不愿鉆研黨建業務,對黨建領域政策規定一知半解,抓不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導致對黨建業務不熟悉,黨務工作落實不到位,甚至誤導領導決策、沒有及時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黨建工作的質量。甚至極少數黨務干部對于人民群眾的困惑和貧困戶的疾苦漠不關心、被動應付,導致基層黨組織與人民群眾之間產生了隔閡,人民群眾在生產生活上遇到各種困難時,不愿請基層黨組織提供幫助,使基層黨組織核心領導功能面臨嚴峻挑戰。
(三)工作作風不夠優,少數基層黨組織干部“不實干”
近年來,雖然通過社區換屆、社會公開招錄等形式,基層黨務工作者的隊伍得到不斷充實,待遇保障也不斷提高,但人員配備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仍然不相適應,往往是幾個人服務幾千人,幾名黨員管理數百名黨員,加之基層黨務工作者組織能力和服務能力相對欠缺,造成各類活動內容枯燥、形式單一,缺乏生機和活力。一些基層黨組織形式主義較為突出,在傾聽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的意見方面敷衍了事,在落實上級黨組織部署安排方面弄虛作假,在推動工作方面照抄照轉、被動應付,極大地挫傷了基層黨員干部真抓實干、創新進取的工作積極性。
(四)責任擔當不夠強,少數基層黨組織干部“不敢干”
責任擔當夠不夠強,決定著基層黨組織能盡多大的責任、取得多大的成就、干成多大的事業。少數基層黨組織班子求穩怕變,怕惹麻煩,怕“丟選票”,不敢擔當,不善于擔當,習慣于憑老經驗、用老辦法解決問題,工作存在慣性思維,面臨著無法適應新情況、滿足新要求、克服新挑戰的問題。一些黨務工作者在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壓實基層黨建基礎上有些“力不從心”,不能把黨的主張和意志原原本本地傳達到千家萬戶。目前基層黨建工作力量嚴重不足,從事基層黨務工作的干部“一身多職”現象普遍。他們在從事黨建工作的同時要兼顧較為繁重的其他方面的工作,導致“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特別是有些農村黨支部書記或黨務工作人員,年齡普遍偏大、文化素質偏低,常有“船到碼頭車到站”的心態,認為自己“不出事就是最好的事”,弱化了基層黨組織的創新進取意識,催生了“難點在基層、盲點在身邊、痛點在群眾”的不良現象。
(五)考核機制不夠好,少數基層黨組織干部“不精干”
考核機制是基層黨建工作的“晴雨表”“指揮棒”。作為最基層的一級黨組織,上級黨委部門或業務部門的各種績效考核、各項工作任務、各種相關要求最終都要到村(社區)黨組織頭上來落實。目前的各種考核規定,在實際操作過程普遍存在著對黨的建設成效難以準確定性、考核力度不大的問題。在考核賦分和權重上,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涉及的指標權重偏低,黨政班子考核的側重點不鮮明,尤其對黨組織書記的考核還沒有體現出“首先看抓黨建的實效”的要求;在考核指標的設置上,黨建工作缺少具體的量化指標,沒有直觀的衡量標準,在實際考核評價中,難以定量“好”與“一般”、“一般”與“差”之間的差距;在考核的方式方法上,還存在著“唯資料”“唯記錄”“唯數字”等不良現象,特別注重查看組織活動開展痕跡,而對實地走訪、座談等方式采用的少,或者即使采用但流于形式的多,真正起到效果的少;在考核結果運用上,無論是擇優提拔使用還是評優評先,黨建工作責任考核結果都不是決定性因素,“任用干部看黨建”的導向還沒有形成。
二、提煉新經驗:“五大融合”機制凸顯基層黨建工作成效
為有效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現實問題,全國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基層黨建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兩個維護”,積極主動作為,主要從五個方面積極推動基層黨建工作與其他工作的有機融合,更好地推動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引領人民群眾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一)在推進統一思想與有效激勵的融合中解決黨務干部“不愿干”的問題,提高基層黨建工作政治站位
黨務工作者思想上的重視、學習上的積極、行動上的自覺是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前提條件。工作沒有積極性,能力素質跟不上,工作自然落實不到位。例如,廣東、浙江、江蘇、江西、安徽等在統一思想上,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習近平關于黨的建設重要論述,引導廣大黨員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各級黨組織形成了大抓基層黨建的鮮明導向。在報酬待遇方面,江西“制定出臺村(社區)干部隊伍動力、能力、績效‘三提升’意見,在三年內讓村(社區)干部報酬翻了一番多”。在政治出路方面,山東、湖北、江蘇、貴州等堅持優先提拔重用優秀黨務干部,定期遴選優秀村(社區)干部進入鄉鎮領導班子或鄉鎮事業站所工作。在精神激勵上,從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評選“十佳黨支部書記”,“七一”對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及先進黨組織進行表彰。特別是河南、江西、貴州、云南、青海等通過樹立重用基層黨務干部的鮮明導向,基層黨務干部由過去的“冷鍋飯”逐漸成為“香饃饃”。
(二)在推進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的融合中解決黨組織書記“不會干”的問題,強化基層黨建工作政治領導
基層黨建的實踐創新,需要良好的頂層設計規劃以及黨務干部的擔當實干。基層黨組織書記能否抓好基層黨建工作,直接關系到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成敗。為有效解決一些地方少數黨組織書記并不清楚應如何履職的問題,北京、山東、江西等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相關要求,組織印發了基層黨建工作規劃,不僅從整體上進行謀篇布局,還對具體業務工作提供簡便易行的操作指導。這就把抽象的基層黨建工作內容變為看得懂、記得住、說得出、用得上,明確了各領域基層黨建“做什么”“怎么做”“做成什么樣”,使黨務工作定有標尺、干有方向、評有依據,有效防止抓黨建“心中思路不清、手上抓手不多、工作載體不優、評估成效不好”等問題。根據各領域工作實際,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湖北等組織部門分領域制定責任清單,對黨組(黨委)、基層各級黨組織,以及黨組(黨委)書記、分管領導、基層黨支部(黨委、總支)書記等工作職責列出詳細工作要點、運行流程和注意事項,明確相關環節的標準要求與所需材料,每一類責任主體職責任務都盡力做到細化、量化、具體化。這些地方的基層黨組織書記對照細化的履職清單,就能知道自己工作職責是什么、任務重點有哪些,清楚明了“抓什么、怎么抓”。這些“職責明細單”讓黨建責任看得見、摸得著,既列出每年要完成的具體事項,為黨組織書記提供了工作指導,也讓黨建可考、可核、可查,有效解決了“想抓卻不會抓”的問題,明確了基層黨建工作抓手、路徑、方法以及獎懲,讓各級黨組織書記有了黨建抓手、有的放矢,更好地將基層黨建做實、做細、做好、做優。
(三)在推進黨建巡察與作風整治的融合中解決黨建工作“不實干”的問題,提高基層黨建工作政治能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黨建工作督查落實的重要性由此而知。以前各級黨組織推動黨建工作,往往就是年初開會布置、下發文件,平時統統數據,年底寫個總結、述職了事,但基層到底有沒有抓、抓得怎么樣、真實效果如何,卻不一定清楚,掌握不到“活情況”。通過不斷完善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北京、上海、天津等堅決扭轉這些“隔空抓物”“抓而不實”的問題,按照專業人干專業事的思路,推動組建黨建工作巡察隊伍,嚴格遵循“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要求,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常態化方式進行跟蹤問效,每年實現巡察調研全覆蓋。黨建巡查重點評估實際效果,不是簡單聽基層黨組織書記說什么、看文案記錄什么、資料全不全、臺賬是否規范,而是重點聽普通群眾反映什么、實際成效是什么,切實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在抓實黨建巡查的同時,馳而不息深入推進作風建設,集中力量整治領導干部群體中出現的“怕慢假庸散”等作風不實問題,力戒黨建工作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大力弘揚擔當實干、艱苦奮斗、馬上就辦的干事創業精神,形成了比學趕超的良好工作氛圍,作風建設成效顯著。例如,北京通過開展“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的黨建引領社會治理改革,優化基層黨建服務機制,進行“點對點”反饋,經常督促整改,倒逼工作落地,引導各級黨組織實實在在抓好基層黨建基本工作。
(四)在推進干部容錯與問責糾錯的融合中解決黨建工作“不敢干”的問題,優化基層黨建工作政治生態
黨的力量來自組織。抓黨建,黨組(黨委)負主體責任,黨組(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是主體責任中最重要、最關鍵的部分。過去,一些地方或單位“一把手”匯報工作、大會小會都講黨建工作很重要,但實際工作“落實”到位的并不多。中共江蘇省委突出政治功能,出臺專門舉措整治黨建工作“調門高落實差”等軟弱渙散問題,要求地方黨委帶頭履行“兜底解難之責”,推動“五共五聯五微”促黨建,堅持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有序穩妥地推進基層黨建工作。江西、湖南、安徽、山西等省財力比較緊張,仍然堅持優先解決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提高村干部待遇,解決村(社區)黨組織無活動場所或活動場所較小的問題。為此,各級黨組織書記紛紛跟進,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主動把黨建記在心上、抓在手上,扎實解決過去辦不了的事、解不了的難,經常謀劃、推動、調度基層黨建工作。同時,針對全面從嚴治黨高壓下的黨務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動輒得咎”的問題,北京、上海、重慶、山東、江西等探索建立了黨員干部容錯糾錯機制,實行正向保護與反向激勵相結合、關心愛護與嚴格要求相結合,既為黨員干部劃出“安全區”,又為黨員干部標明“雷區”。通過區分“失誤”與“失職”、“為公”與“為私”等情況,明確了黨員干部減責免責情形,容錯保護程序以及必須追責情形,既為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松綁”,又劃定了紅線;在容錯的同時,積極進行糾錯,以減少錯誤實踐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損失,凈化了基層政治生態,激發了黨員干部推進改革發展與加強基層黨建的創新活力。
(五)在推進黨務工作與中心工作的融合中解決黨務工作“不精干”的問題,夯實基層黨建工作政治根基
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需要在改革發展實踐中不斷提升,也要用改革發展的實際成效來檢驗、評判。基層黨建工作想問題、作決策,必須把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高度統一起來,創新創業謀發展要從人民利益出發,在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中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有效解決少數地方存在的黨務工作與中心工作“相互脫節”“兩張皮”的不良現象,天津主動打破就黨建抓黨建、封閉運行的“自我循環體系”,主動把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相結合,“依托黨建數字化平臺創立的‘微實事工作室’,形成了‘黨務+政務+服務=群眾滿意’的模式”,以強有力的戰斗堡壘、過得硬的黨員隊伍,扎實推進和保障黨的中心工作。陜西、內蒙古、遼寧、江西等將完成重大工作作為評價黨員干部政治站位和干事創業能力的評價標準,著力健全黨對中心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基層黨建由“虛功虛做”到“虛功實做”再到“實功實做”,有效解決人民群眾最期盼解決的問題。同時,在黨建工作考核中,改變過去就黨建而考核黨建的評價指標,突出考核重點,側重實地調研和實事測評,科學制定基層黨組織考核機制,將黨建引領基層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通過將考核結果與黨員干部的職務晉升、評先選優相關聯,以此“倒逼”基層黨組織黨員干部提升自身素質,有條不紊地推動各項工作。這一新型考核機制既貫徹落實好了中央減少考核為基層減負松綁的工作部署,又為基層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供了鮮明的價值導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得到充分發揮。
三、探索新路徑:“五個過硬”標準提升基層黨建工作質量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靈魂,更是推進基層黨建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通過上述五個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各地解決了基層黨建工作本身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形成了高度重視、統籌部署、狠抓落實、務求實效的大抓基層黨建工作“五個過硬”的濃厚氛圍,推動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也為今后持續提高基層黨建工作質量提供了有益啟示。
(一)在深化思想認識中提高政治站位,鍛造“思想過硬”的基層黨組織
基層黨建工作是我們黨執政地位的關鍵保證,這就必須將基層黨建工作作為最大政績來抓,不斷在深化認識中洗禮思想政治,提高政治站位。要以爭創新時代第一等工作的擔當作為,結合實際扎扎實實地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通過基層黨建工作抓責任、抓基礎、抓保障、抓功能,健全“書記抓”的責任清單、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和領辦黨建項目制度,把每一個黨支部打造成提升組織力的承接點、集合點、發力點,把各個領域各個系統各個層次的基層黨支部打造成黨在基層社會有影響力的關節點,將“點”串聯起來形成“線”,通過縱橫交錯的組織聯接,織密基層戰斗堡壘之網,推動黨建工作形成良性循環,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二)在服務中心工作中強化政治擔當,鍛造“服務過硬”的基層黨組織
基層黨建工作是一項全面系統工程,不能流于表面就黨建談黨建,必須打破就黨建抓黨建的自我循環,圍繞中心與大局,堅持抓黨建促發展的理念,深化“黨建+”與各項工作的深入融合,“推動黨的建設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強化政治擔當中提升中心工作發展水平。在謀篇布局上,結合實際以各領域責任清單為依據,明確干什么、怎么干、誰來干、何時完成,制定務實管用的任務書、時間表,協調推進財政資金、黨務干部、職業培訓等各類資源配置向基層傾斜, “明確把公開社務管理、財務情況、政策落實情況作為監督重點,把好村(社區)集體資產收益管理、使用、發放等重點環節”,把黨的建設責任落實到每一個黨支部、每一名黨員,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主動向中心聚焦、為大局聚力。
(三)在提升黨員能力中彰顯政治職責,鍛造“能力過硬”的基層黨組織
基層干部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著基層黨建水平的高低,基層干部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著基層黨建工作完成質量的好壞。我們黨歷來強調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提升干事創業能力需要在政治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以及業務水平各方面都要過硬。在敢抓狠勁上,從“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基礎制度抓起,從黨費收繳、黨員日常管理等具體問題嚴起,制定具體可操作的標準化“模板”,逐條逐項加以落實,一個隱患一個隱患消除、一個難題一個難題破解,把工作做小做細做實。在善抓巧勁上,要對本行業本系統本部門黨建工作的基本數據、基本臺賬都胸中有“數”,對每項黨建工作流程熟能生巧,能夠“說得清、問不倒、干得好”。在常抓韌勁上,堅持把黨建工作抓在日常、嚴在經常,以久久為功的“繡花功夫”能干巧干,用干部的辛苦指數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
(四)在推動真抓實干中永葆政治本色,鍛造“作風過硬”的基層黨組織
各地基層黨組織必須始終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以有效舉措把人民群眾關注的各種問題解決好。要立足地方實際情況,正確處理好全面與中心、中心與重點、重點與非重點之間的關系,在推動形成發展合力的進程中“擴大先進支部增量、提升中間支部水平、整頓后進支部,一個陣地一個陣地鞏固提高,切實扎緊基層組織之網”,推動全面發展步步為“贏”。各級黨組織在督查檢查考核方面必須因地制宜設置科學簡便、務實管用的評價體系,實行跟蹤問效、動態監管;各黨支部每年可酌情列出2-3個基層黨建工作難點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堅持“上下聯動”和“左右協同”,將具體任務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人員,真正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長期存在懸而未決的具體問題。通過確定工作切入口加以重點突破,積累牽引全面發展的力量,實現全面發展與重點突破的辯證統一,推動思想大解放、黨建工作真落實。
(五)在積極創新進取中完成政治任務,鍛造“管理過硬”的基層黨組織
制度建設是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的有力保障,也是充分發揮基層黨建工作實際效能的必需環節。在推進基層黨建工作過程中,完善管理機制是執行保障問題,探索規律創新進取是實施方法問題。這就內在地決定了基層黨建工作理念和做法要符合黨建工作規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處理好基層黨建制度的傳承與創新的關系,因地制宜圍繞“明責、考責、問責”,把黨委的主體責任、書記的第一責任、班子成員的共管責任、黨務工作者的具體責任,以清單形式列舉出來,推動形成主體明確、職責清晰,上下銜接、環環相扣的基層黨建責任落實體系。通過應用科學考核方法考準考實干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容錯糾錯機制,引導黨務干部敢于干事創業。基層黨組織只有強化統籌全局、協調各方、貫徹落實的管理機制,明確責任、銳意創新、狠抓實效,在共商共建共治中完成各項重大政治任務,才能確保中央相關決策部署落地生根,為鍛造更加堅強有力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夯實堅不可摧、牢不可破的“戰斗堡壘”。
來源:《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201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