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被控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過近一天的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審判長、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甘正良宣布,該案一審休庭,合議庭將依法擇期宣判。(4月24日《新京報》)
俗話說,做人要端其行,做事要靜其心,做官要潔其身。四川省原副書記李春城因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盡管其為四川做出了一定貢獻,但是法不容情,他必須承擔起自己犯下的罪行。人們在惋惜之余,不免疑問,為何腐敗官員多數都有“濫用職權”罪呢?
“濫用職權”對老百姓來說并不陌生,它頻頻出現在腐敗官員的新聞報道中,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蔣潔敏濫用職權;安徽壽縣原縣委書記張緒濫用職權;曾經的“農發戰線孺子牛”,獲得過國內省市多次先進的紹興發改委原副調研員裘紀言濫用職權。如此眾多落馬官員都與“濫用職權”息息相關,從一個側面看,不是官員愛上“濫用職權”,而是直接鉆了監管的漏洞,才讓他們得寸進尺、無法自拔,最終掉進深淵。
官員能駕輕就熟的“濫用職權”絕非一日得逞,老百姓賦予干部的權力目的是讓他們更好履職盡責,盡心盡力,然而,隨著手中權力的增大,誘惑不斷,濫用手中人民賦予的職權,導致他們濫用權力建立起來的“天國”在黨紀國法面前瞬間崩塌,對國家對人民造成的損失不可估量。“濫用職權”成了黨和人民難以治理的一塊“心病”。
權力過度集中,缺少嚴格的監管,為官員“濫用職權”留下了一定的盲區才讓他們鉆了空子,撿了金子。荀子說:“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濫用職權必落馬,是千年古訓,腐敗官員被懲治,也為負責監管的相關部門上了一堂生動課。
無風不起浪,無根不起草,出現如此多的“濫用職權”,是該反思制度的完善性,監管的全面性,執行的強硬性,只有不斷彌補漏洞,讓領導干部無洞可鉆,那么,諸如李春城這類“濫用職權”案件才會逐漸減少,更加理想狀態就是不再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