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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了一則“司機受賄”被判刑的典型案例。河南省煙草局原局長鄭建民的司機王廣江,伙同他人利用領導干部影響力幫助某企業獲得工程建設項目,收受賄賂500萬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
一個從未擔任任何公職的司機,緣何會有如此大的魔力?歸根到底,還是在于他是領導干部的身邊人,在領導面前能“說上話”。有媒體統計公開報道發現,涉及秘書、司機等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公開判決案例至少有25起。這些身邊人本身不掌握權力,卻享受著“隱權力”帶來的便利。他們有的到處炫耀自己的身份,通過幫人帶話“包打聽”等方式謀取私利;有的成為領導干部的“圈中人”,為其在重大事項、人事安排等方面“出謀劃策”;有的甚至直接充當領導干部的“白手套”,在其不方便出面的地方打通關節、收受賄賂。
作為領導身邊人,少數秘書、司機的任性而為雖然和自身貪婪脫不了干系,但病根還是在領導干部身上。領導干部手握公權,如果自身行得端立得正,則妄圖通過其身邊人請托說情者勢必無計可施。如果領導干部平時注重對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在其第一次提出要求時就斷然拒絕嚴肅指正,就可能不會積少成多變成大問題。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事實上,通過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情況看,不少身邊人違紀違法行為的背后都有領導干部的影子。如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就曾通過身邊工作人員向鐵嶺市財政局局長索要蘋果手機等物品,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的違紀問題通報中便有一條“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
管好身邊人,領導有責任。不論是直接授意,還是縱容默許,只有權力出現“燈下黑”,才會讓身邊人近水樓臺先得月。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領導干部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黨紀處分條例也明確規定,縱容、默許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的,要受到紀律處分。對此,領導干部不可不察。
對于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來說,僅僅獨善其身是不夠的,還必須加強對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越是對于身邊工作人員,越要以嚴管就是厚愛的態度,平時多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同時更要以身作則,公生明廉生威,為身邊工作人員樹立遵紀守法的典型。如此,既是對身邊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于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