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公交場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宿遷市公交綜合服務中心圍墻建設工程已經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國有資金,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工程地點:宿遷市宿城區
1.2工程規模:工程總造價約 25.8 萬元
1.3質量要求:合格
1.4工 期要求:20 日歷天
1.5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0%,經工程審計結束后付至工程審定價的95%,余款質保期滿后付清
1.6本工程共分為1個標段,招標內容為:宿遷市公交綜合服務中心圍墻建設工程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合理低價法。
4.申請人資格要求
4.1申請人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4.3其他條件:
4.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4.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違規用工、拖欠工人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a、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b、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c、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d、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人公告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證明材料。
4.3.6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本單位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及2016年11月以來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會養老保險證明(證明以社保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
4.3.7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轉包、分包;
4.3.8企業必須取得《宿遷市建設市場信用核準書》,辦理地點:市住建局市場處(建設大廈1208房間,聯系電話:0527-84387296);
4.3.9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 5月 16 日上午8時30分至2017年 5 月 20日下午17 時30分前至江蘇四維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報名,報名需攜帶以下資料:
5.1.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1.2項目負責人資格證書及B類安全員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1.3法人代表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
5.1.4招標文件獲取方式:報名現場購買;
5.1.5招標文件費用:人民幣200元/份,標書售后一概不退;
5.1.6報名聯系電話:0527-84329688。
5.2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6個月,并記入不良行為。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6.投標人面談:不采用面談方法。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的提交截止時間為2017年 5 月 23 日 14 時 30分,開標地點為宿遷市公交場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
7.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情形
8.1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8.2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滿的。
9.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宿遷市公交場站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市宿城區宿蔡路18號
聯系人:耿主任
電話:13705245559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江蘇四維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市西湖上城西門南50米
聯系人:龐曉曉
電話:0527-84329688